南韩空军一名飞行员驾驶F-15K战机执行任务时,称要「拍照留念」,并在驾机摆姿势过程中与另一架战机在空中发生碰撞。南韩空军未对外公布此事,并对涉事飞行员进行惩处,同时要求赔偿约8亿8000万韩元(台币约2067万元)的修理费。监查院则认为,当时飞行员之间存在飞行中拍照留念的惯例,最终将赔偿金额减至十分之一。
这起事件发生在2021年12月24日。时任南韩空军飞官的A少校,在大邱第11战斗飞行团驾驶F-15K执行任务,并与另一架双座F-15K组成编队。A少校在飞行前简报中表示,这是调动前的最后一次飞行,完成任务返回时会拍照留念;返航途中,他随即拿出个人手机拍照。编队长见状对A少校说「我帮你拍」,并指示后座乘员为他的机体拍照。
然而,A少校未与编队长沟通,突然将机体拉升并翻转,意图让后座乘员能从上方拍摄。此举使两机距离迅速拉近,A少校几乎将飞机拉至接近垂直,同时向编队长机左侧移动闪避;编队长也紧急降低飞行高度。尽管双方采取避险动作,最终仍未能避免碰撞。
A少校机体左侧尾翼与长机左侧机翼相撞,两机均受损。两架战机最终均安全降落,但A少校机体需更换6个零件,长机则需更换45个零件,仅零件费就达8亿7871万韩元。
A少校受到停职处分,随后退役并成为民航机飞行员。空军认定他因重大过失造成国家财产损失,要求赔偿8亿7871万韩元。A少校则向监查院申请重新审查,承认因操纵不熟导致事故,但主张自己不属于须负赔偿责任的人员,并称当时将战机翻转至长机上方的动作曾获默许。
监查院指出,飞行员在驾驶战机期间仍属应负相关责任的人员,且A少校未事先取得编队长同意即进行机动,其他飞行员也证称该动作十分突然,因此不采纳「获得默许」的主张。
尽管如此,监查院仍将A少校应赔偿的金额减为十分之一,即8787万韩元。监查院表示,相关人员曾陈述,飞行中拍照并非个案,且A少校在事前简报中已说明将于飞行中拍照,看来存在默许。此外,空军未管制飞行员在飞行中出于私人目的拍照留念的惯例,也应负一定责任。
监查院并指出,A少校在紧急情况下仍稳定操控飞机并安全返回基地,未造成进一步损害;且自2010年任官以来长期担任战机飞行员,在战机安全管理及试飞等方面,对提升维护效率有所贡献,相关因素亦一并纳入考量。
南韩空军对此事件逾4年未对外公开,直到A少校向监查院申请就赔偿命令作出裁定,此事才于22日透过监查院报告曝光。不过,监查院以「涉及国家安全事项」为由,未公开涉事机型及事发部队。

本文转自:TNT时报
